张兆昕: 您好!您于4月2日向我办提出的网上咨询事项(查询编号:20180402-0191-11659379)收悉。现就该咨询事项回复如下: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携带除盲人乘车时携带的导盲犬及执行任务的军警犬外的其他活体动物进站乘车”,据此,虽然是观赏鱼,但仍属于活体动物,属于禁止携带的其他活体动物范畴。 此复。
深圳市法制办 2018年4月10日